(三)代表人诉讼与诉讼代表人
1.代表人诉讼与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代表人诉讼是具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不可能全体参加诉讼,而推选或商定一人至数人作为代表人进行诉讼。
诉讼代表人是在代表人诉讼中,经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自身和全体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的人。
作为诉讼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人数众多一方当事人约成员; (2)代表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3)乐于为所代表的全体成员服务,并为全体成员信赖;(4)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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