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论文写作

 

 

主讲教师:中央音乐学院  袁静芳  教授

           中央音乐学院  苗建华  副教授

 

 

 

音乐教育专业学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袁静芳教授   苗建华副教授

 

一、选题与写作规则

(一)选题要求

1、学士论文的选题由本科生与其指导教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要求在“音乐教育”方向,提倡选择与音乐实践相关的课题。

2、与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到的知识相结合,有利于巩固、深化这些知识。

3、有利于发挥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4、在分量和难度上符合本科学生的实际情况。

(二)论文的基本结构

1、题目:应能够简要、明确地概括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以加上副标题。

2、目录:列出正文各部分的标题与页码。

3、正文:论文的主体,应包括写作的缘由、对研究问题的思考、研究过程与结论等部分。

4、参考文献:要求写明作者、书名或文章题目、出版单位或期刊名称、出版时间或期刊号、版次或页码。

1、ХХХ著:《ХХХ》,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9,P4。

2、ХХХ:《ХХХ》,《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9第4期,P4。

(三)写作规定

1、学士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论文内容严禁剽窃和抄袭他人论文,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2、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5000字之间。

3、提交论文的数量不得少于一式8份。

(四)封面格式与打印标准

1、学士论文的封面应依次标明:ХХ级学士学位论文,论文标题及副标题,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年、月、日。

2、提交评审的学士论文必须为正规印刷字体打印或复印稿,并装订成册。用纸规格为A4型号,封面需用120克浅蓝色铜版纸。正文需采用4号至5号印刷字体。文字、谱例及各类图表可采取图文混排的方式,但必须工整、清晰。

二、考核方式与时间

1、学士论文的成绩为百分制,申请学士学位者80分为及格线。

2、学生论文先由各认证课室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的写作水平及论文写作期间表现等因素打分,80分以上者上报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由我院聘请的5——7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届学生的总体论文水平再次评分,最后两组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合成。

3、每年610日为接受学士论文的终止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附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要求  点击进入

附二、学士学位论文封面样式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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